天津冶金集团轧三钢铁有限公司因超标排放 被罚45万元
2019年8月14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天津冶金集团轧三钢铁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单位CC2除尘排口在线监测设施显示的2019年8月12日2:00、3:00、4:00、5:00四个时间段排放的烟尘颗粒物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为26.705mg/m3、20.832mg/m3、48.938mg/m3、19.042mg/m3,均超过了《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2012)规定的排放限值10mg/m3。
天津冶金集团轧三钢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主要经营钢压延加工、黑色金属铸造、不锈钢及类似日用金属制品、模具制造、冶金技术开发、机械零部件加工等。
该公司咱从事钢铁冶炼过程中,烧结机原料厂受料系统物料转运站产生的烟尘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CC2除尘排口(编号:DA005)排放,该CC2除尘排口安装有烟气自动在线监测设备。该烟气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已通过验收,日常巡检维护正常,仪器校准正常。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2019年11月19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45万元。
小编点评:
作为三高企业,在环保法日益严重的大形势下,企业从事生产,不仅要有法律意识,还要有社会责任感。转型升级才是趋势,绿色、智能才是企业的生存之道。